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杰普特”或“公司”,688025)发布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暨致歉公告,22日晚间发布补充公告。
杰普特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董事黄淮先生出具的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黄淮先生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2 年 2 月 16 日,黄淮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成长价值的认可,以融资买入的形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41,3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增持均价 54.40 元/股,增持总金额 2,251,491.83 元。
本次增持前,黄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9%。黄淮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治家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黄治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853,2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38%;通过深圳市同聚咨询管理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同聚咨询”)控制公司股份 15,646,8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85%。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治家先生直接、并通过其控制的同聚咨询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淮先生合计控制公司股份 38,650,0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2%。
本次增持后,黄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91,3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治家先生直接、并通过其控制的同聚咨询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淮先生合计控制公司股份 38,691,4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66%。
22日,杰普特发布补充公司,现对“二、后续增持计划”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补充前: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成长价值的认可,黄淮先生拟自 2022年 2 月 16 日起 6 个月内(2022 年 2 月 16 日至 2022 年 8 月 16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超过 100,000 股,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11%(含 2022 年 2 月 16 日已增持股份)。
补充后:
二、后续增持计划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主体为公司董事黄淮先生,2022 年 2 月 16 日首次增持结束后,黄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91,3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4%。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成长价值的认可,黄淮先生拟自 2022 年 2 月 16 日起 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以适当的价格增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不少于 50,000 股,累计增持数量不超过 100,000股,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11%(含 2022 年 2 月 16 日已增持股份)。
(2)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 2022 年 2 月 16 日起至 2022 年 8月 16 日止(除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中有关增持的相关规定,保障增持计划的实施。如遇窗口期或公司股票若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4)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黄淮先生对此次违规增持行为进行了深刻自查和反省,并就因此造成的影响表示诚挚歉意。
黄淮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今后将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公告指出,杰普特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其通过二级市场交易本公司股票的相关合规意识,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规范操作,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